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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有上班族過勞死的新聞報導,這些人還真是勤勞到死但卻無功;當駭客、玩電動玩具玩到去外國拿金牌拿獎金,回來國內國家、公司高薪聘請擔任高級技術、研發人員,「戲」無益嗎?

在個人工作崗位上突破創新,大者另立公司發展個人事業,小者公司回聘當顧問。

閒暇時打電動、遊樂,只為打發消磨時間,懶於作有用思維,戲卻是無所幫助。

所以這句話應在「思維正確的前提下」,原句也應改為「勤有功,無益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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